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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小区里有商家准备开办瑜伽馆遭到众多业主反对!
南宁一小区里有商家准备开办瑜伽馆遭到众多业主反对!住宅楼本身就是拿来住的,如果开店的话,难免会有很多人进进出出,给业主造成很大的影响,对此,业主表示反对,你们怎么看呢?对于这样的情况,又该如何解决?
近日,南宁市长湖路维也纳森林小区的业主反映,有商家在住宅楼准备开办瑜伽馆,业主群议论纷纷,众多业主表示反对。
9月2日,维也纳森林小区业主李先生反映安博体育登录入口,近期,他们发现该楼栋1805号租户开始装修,并在相关瑜伽微信群发布开办瑜伽馆的消息,业主群里议论纷纷。有业主担心在住宅楼开办瑜伽馆,会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我们是纯住宅楼,反对开办瑜伽馆。”在采访中,不少业主认为,在住宅楼里经营瑜伽馆,进出单元楼的人员增多,不仅带来疫情防控风险,而且搭乘电梯人员增多后,会容易造成等待电梯时间变长、电费增加及电梯维修概率增加等问题。
9月2日、3日,记者多次来到涉事房屋,但一直无人应答。在该房屋外面,没有挂有瑜伽馆招牌,但在电梯内外,分别张贴了3张业主反对开办瑜伽馆的内容。
据该小区物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已接到业主的投诉,但因为物管处不是执法部门,无法鉴定是否属于“住改商”等违规行为,物管处已配合业主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由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绝大部分业主反对在住宅楼开办瑜伽馆等经营场所,但也有一些业主持无所谓态度,认为只要没有噪音,不影响正常生活即可。
市民吴女士说,商家要在住宅楼内经营,肯定影响到业主的正常生活,因此,应事先征得业主们的同意,但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商家并未征得业主同意。
据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业主将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应当征得本栋建筑物内其他业主同意。
征求意见可以逐户书面征求或者在小区内张贴公开征求。公开征求意见无人反对的视为同意,由业委会或者房屋所在单位后勤部门出具利害关系业主同意证明,无业委会和单位后勤部门的,由小区物管企业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