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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07: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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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金塔县财政局按照中央和省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立足工作实际,积极优化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一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领域各项政策。及时转发并执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文件。强化财政主动靠前服务意识,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督促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绿色低碳、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强化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建立矛盾纠纷处理调解机制,限时处理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切实保障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二是不断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力度。2024年,我局会同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聚焦反映突出的采购人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严肃查处政府采购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处罚信息上传至“甘肃政府采购网”和“酒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网站。努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三是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采购人的契约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保证采购资金及时足额支付,按照县政府印发的《关于金塔县落实省政府贯彻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对符合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政府采购合同,要求采购人及时办理资金支付,发现延迟、逾期、拖欠合同资金支付的,财政部门将视情况进行通报、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供应商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切实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守信。四是多途径宣传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参加财政大讲堂、政府采购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强化诚信建设。把诚信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要求,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的宣传报道,在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在财政门户平台上开设信息宣传专栏,发布政府采购方面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和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信息,聚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7月3日,成县财政局组织召开全县2024年度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会议由局党组成员、采购办主任付森奎主持,全县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会就政府采购的概念及其发展历程、我县政府采购存在问题进行了交流。相关业务人员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审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执行、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资金支付、财政一体化系统中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甘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的操作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和操作演示,确保参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及系统操作技巧。同时,财政局负责人对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采贷”、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各单位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规范了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了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质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因2024年上半年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注册人员信用评价申报率较低,同时收到部分企业申请,现再次开放勘察设计信用评价系统,有关内容通知如下:7月13日20:00前,各工商注册地在自治区或在自治区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勘察、设计企业要根据勘察设计企业及注册人员信用评价标准,及时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上传2023年1月1日以来的信用材料(2023年已上传的符合2023年1月1日时间要求,通过审核的材料,系统将继续保留,无需重复上传),完成信用信息的申报录入工作,超期的信用信息将不予审核。逾期未申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价机会。请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每日申报信息审核工作,保证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信用评价系统的重新开放,积极申报,共同推动新疆勘察设计行业信用体系健康发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7月8日附件1勘察、设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信用信息分类信用信息指标评价标准分值备注基本信用信息(80分)企业资质情况信息申报(50分)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企业住所地、联系方式;企业资质等级、从业(经营)范围、有效期限;从业人员姓名、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及类别、岗位证书、注册执业单位,取得质量体系认证情况等。申报情况与资质证载及资质审批情况一致,得45分,一项不一致扣3分45分在评价年度内投保勘察设计险,年度得5分,单项1分/项最高5分合同履约情况(10分)按照设计合同落实设计标准、设计质量、设计交底等各项制度,未因不履行合同受到投诉举报的,得10分。不履行合同被投诉举报,情况属实的,每起扣2分10分纳税情况(5分)在评价年度内依法缴税,被税务机关推送逃税漏税行为的,不得分5分企业业绩(15分)评价年度内承担与企业最高资质等级相符的业绩1项得4.5分,2项以上得9分,否则不得分最高9分根据企业业绩合同金额200万/分最高6分小计得分此项得分良好信用信息(70分)科技进步创新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及各类荣誉称号(最高12分)国际及国家(部)级奖项4分/项注明评奖周期,一个周期内有效自治区(省)级奖项3分/项注明评奖周期,一个周期内有效市级奖项、自治区(省)科技示范工程、绿色建筑1分/项注明评奖周期,一个周期内有效科技创新(最高25分)申请国家、自治区(省)级或地方政府研发课题,国家级评审论证通过的科研课题每项4分,自治区(省)级评审论证通过的科研课题2分,地州市级评审论证通过1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参与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授课评卷、论坛讲座、技术咨询、意见反馈等,1分/次最高3分epc总承包项目,2分/项最高2分全过程咨询项目,2分/项最高2分推广使用bim技术,4分/项最高8分运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内审机制建设等企业数字化管理的最高5分上年度信用评价情况(5分)上年度信用评价为aaa级的企业得5分、aa级的企业得3分最高5分编制标准(定额)(最高10分)主编/参编已颁布的国家标准5分/3分/项主编/参编已颁布的行业标准4分/2分/项主编/参编已颁布的自治区(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3分/1分/项落实“文化润疆”(最高6分)设立新疆建筑文化研究机构,1分/项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开展课题研究,1分/项开展成果竞赛,1分/项开展交流论坛,1分/项社会公益信息(最高12分)参与救灾、慈善公益宣传等活动,受到有关部门表彰或官方主流媒体宣传报道,1分/次最高2分履行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参与扶贫项目建设,0.5分/万元最高2分为贫困人口或贫困家庭捐赠物资,0.2分/万元最高1分企业在评价年度内,聘用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1年(含)以上,1分/人最高2分企业在评价年度内,吸纳中职、中技学生或南疆富余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1年(含)以上,甲级企业聘用10人得1分,乙级以企业聘用5人得1分最高2分企业在评价年度内,派驻村人员驻村1年(含)以上,1分/人最高3分小计得分此项得分不良信用信息企业的市场行为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评定为c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其聘用的注册执业人员,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肢解工程、围标串标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发包、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超资质承揽业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受到行政处罚的申报信用信息时,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价结果客观真实的发生较大以上工程质量或消防安全事故,或者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一般工程质量或消防安全事故,经认定由勘察设计企业承担主要责任的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经认定勘察设计企业免责的,不扣分)-20/次发生质量投诉,经认定属勘察设计企业责任,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20/次明显超出政府行业指导价,抬高或者恶意压低勘察设计费用的-15分/次允许或者放任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与注册执业人员或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15分/次允许或者放任本单位聘用、注册的勘察设计人员在其他单位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15分/次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10/次经司法机关判决或裁定认定有合同违约行为的-10/次受到通报批评或其他行政处理的-8/次发生质量投诉,经认定属勘察设计企业责任的-8/次小计得分此项得分信用评价结果评价分数评价等级评价日期审核人附件2勘察设计从业注册人员信用信息评价标准信用信息分类信用信息指标评价标准分值得分基本信用信息(80分)基本信息申报(40分)姓名安博体育、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及类别、岗位证书、注册执业单位。申报情况与资格证载及注册情况一致,得30分,一项不一致扣4分30分资格证书在到期前申请延续10分业绩(40分)评价年度内承担工程设计业绩1项得12分最高40分小计得分此项得分良好信用信息(最高70分)获奖(表彰)信息(最高40分)国际及国家(部)级奖项(承担总设15分,项目负责人10分,专业技术负责人5分)最高15分自治区(省)级奖项(承担总设12分,项目负责人10分,专业技术负责人5分)最高12分市级奖项、自治区(省)科技示范工程、绿色建筑(承担总设4分,项目负责人3分,专业技术负责人3分)最高8分获得省级、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奖,省级勘察设计大师奖得10分、省级以上得18分最高18分科技创新与课题研究(最高15分)在国家级和省级刊物发表与业务领域相关的论文、国家级每篇4分,省级每篇2分(刊物应为核心期刊或行业内认可的刊物)4分/2分/篇参与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课题研究、授课评卷、论坛讲座、技术咨询、意见反馈等2分/项,课题主笔5分/项编制标准(定额)(最高10分)主编/参编已颁布的国家标准6分/4分/项主编/参编已颁布的行业标准5分/3分/项主编/参编已颁布的自治区(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3分/2分/项社会公益信息(最高5分)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活动2分/次小计得分此项得分不良信用信息市场行为受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资格行政处罚,或者出借、转让、出卖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受到行政处罚的评定为c级勘察、设计从业注册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文件,受到行政处罚的勘察、设计从业注册人员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出具成果文件的,受到行政处罚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因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消防安全事故的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认定免责的除外)-20分/次发生质量投诉,经认定属勘察设计注册人员责任,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20分/次注册执业人员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签订聘用合同的-15分/次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10分/次经司法机关判决或裁定认定有合同违约行为的-10分/次受到通报批评或其他行政处理的-8分/次发生质量投诉,经认定属勘察设计注册人员责任的-8分/次小计得分此项得分信用评价结果评价分数评价等级评价日期审核人

  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市〔2019〕120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资质告知承诺制的公告》(新建法〔2020〕6号)有关要求,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我厅对2024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一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制动态核查的通知》中的220家(新申请152家、延期68家)企业进行核查。经核查,帝壹加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10家企业存在未按时上报资料、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社保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现责令15日内进行整改(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并将整改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整改资料文件命名为“企业名称+地州市+新申请/延期+联系方式办公详细地址”),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核查要求的企业,将予以撒销发放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系人:苏兴兰联系电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7月8日

  政采头条积极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答记者问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行动方案》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后,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改革方案,围绕修改政府采购法、完善管理和交易制度、健全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取得积极成果。但是随着实践发展,政府采购领域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妨碍公平竞争的现象仍有发生,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需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法律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采购基础管理有待加强;符合国际规则的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还不完备,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需要进一步拓展等,亟须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研究出台更有针对性的举措。《行动方案》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以“整、建、促”为工作主线,提出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建立健全促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行动方案》从国家层面提出未来三年政府采购重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在强化监管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功能,是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做好下一阶段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指引,对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二、《行动方案》的总体框架和主要特点是什么?答:《行动方案》在全面梳理近年来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了“整、建、促”3方面9项重点任务:一是在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出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创新监管手段提升工作效能等3项任务。二是在建设法规体系,服务统一市场方面,提出法律建设、制度建设、标准建设等3项任务。三是在促进产业发展,落实国家战略方面,提出支持科技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等3项任务。《行动方案》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突出重点,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结合,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坚持顶层设计和系统思维,围绕政府采购法修订,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三是坚持立足国情和对标国际,建立健全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等现代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三、《行动方案》要求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请问明确了哪些举措?答:《行动方案》围绕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提出了3项举措。一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二是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畅通权利救济渠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在业务规范、风险防控、处理口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范例,推进省级以下争议处理向省级集中。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行动方案》要求,推动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办法》,明确分级分类检查标准,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三是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升级改造中央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完善信息发布和查询功能,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健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归集和发布机制,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要及时向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整准确上传失信信息,为采购人开展相关资格审查提供便利。加强政府采购协同监管。四、《行动方案》在建设政府采购法规体系方面提出了哪些重点措施?答: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整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为适应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相关法律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为此,《行动方案》提出了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修改任务。一是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推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按照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对标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规则,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工作,研究完善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加强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健全政府采购交易制度,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同时,结合政府采购法修改进程适时修改实施条例,完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二是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凡符合标准的产品,无论是由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生产,都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行动方案》提出,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加快制定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财政部将充分征求包括内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在内的各方意见,既要保证其科学性,又要保证其可行性。三是分类制定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合规、完整、明确的采购需求,既是供应商竞争报价的基准,也是实现采购结果优质优价的保证。《行动方案》提出,制定通用货物、服务需求标准,研究制定市政基础设施和电子电器、新能源汽车等产品的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以及创新产品商业化推广后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采购人全面、完整、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提供指导。五、《行动方案》在支持产业发展方面有哪些重点措施?答:《行动方案》提出,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在支持科技创新、绿色环保、中小企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作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下一步,重点实施三项措施。一是构建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综合运用强制采购、优先采购、首购订购、发布需求标准等措施,推进创新产品应用和迭代升级,营造促进产业创新的良好生态。当前的重点工作是健全和落实合作创新采购制度,以采购人应用需求为导向,以公平竞争以及采购人与供应商风险共担为基础,实施订购首购,实现创新产品研发与应用推广一体化管理。合作创新采购的特点概括为“两给两共”:既对供应商的研发成本“给补偿”,又以承诺购买一定量创新产品的方式“给订单”,通过“共同分担研发风险”“共同开拓初始市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二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人在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全面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中小企业扶持措施,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从2025年底延续至2026年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政采贷”工作机制,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提供便利。推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拓展业务范围。三是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由48个城市(市辖区)扩大到100个城市(市辖区),增加强制采购的绿色建材产品种类,要求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保障性住房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推进建材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不断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六、《行动方案》如何实施?答:《行动方案》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坚持真抓实干,持续跟踪评估,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财政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财政部要制定“整、建、促”三年行动工作台账,明确相关部门任务分工、完成时限。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行动方案》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宗禾)

  热点聚焦陕西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设备和药品耗材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医疗机构深化院内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提升采购工作能力。《通知》明确,医疗机构的采购工作实行“谁采购、谁负责”原则,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采购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要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确保各项采购制度规范执行。医疗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包括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收入以及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自有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采购。严禁以任何不合理理由拆分采购,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设备采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医疗机构可采用便利化的方式采购。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设备采购价格依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单位内控制度要求确定。在内部管理上,《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采购内控建设,将采购工作按规定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形成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内控管理模式。要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建立并完善相关采购制度。要发挥内审机构在采购、内控、合同等日常工作中的审计监督作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成立设备管理、药事管理、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并完善在设备和药品耗材采购中的管理职责;基层医疗机构要明确设备和药品耗材采购管理部门和职责等内容,实现医疗机构采购活动的全程有效制约。(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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